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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~


之前po的一篇虐貓者的文章都被刪掉了! 


 


只因奇摩的規範裡有那麼一條,不能做的事:


A. 上載、張貼、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;


 


這是什麼鬼~ 


亂機車的~ 真素我家的~芭樂蓮霧芒果~  =>奇摩大人,這是我罵我自己,可以了吧~


 


以下~


網路傳播有人惡整虐貓的照片,包括剪鬍鬚、灌肥皂水、吊在陽台上;
台北市內湖分局上周根據網路IP循線查到虐貓男子
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依據動物保護法處五萬元罰款,
至於受虐貓的下落,虐貓男子供稱已經送給網友認養,
台北市動物檢驗所將進一步追查貓的下落。



在網路流傳一個多月的變態虐貓事件,
一名男子拍了近廿張虐貓照片,給貓吃沐浴乳口吐白沫、將四肢綑綁、半吊空中等,
最後還留言寫著:「大家如果喜歡,我以後會多領養一些來玩的,請多多支援喔!」


由於使用簡體字,外界原以為是大陸人在惡整虐貓,
經網友細心比對照片背景物品,發現根本就是台灣人所為。


網友不斷在網路上號召追兇,也有網友報警處理,經過電信警察、中華電信等單位追查,
發現發信的IP來自內湖區;
內湖分局經過一個多月調查,網友也提供訊息(從照片中的陽台鐵窗),
最後發現是住在內湖路一段的虐貓男子
據了解,他就在內湖科技園區一家電腦公司上班,擁有碩士學位。
 <當然現在已離職囉~


動檢所所長表示,內湖分局先行向房東、虐貓男子及檢舉人做過筆錄,
但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分,罰則太輕,因此發文請動檢所協助。
虐貓男子到案隔天向動檢所說明,坦承小貓是在路邊拾獲,養了一陣子,
但他也只承認其中一張照片是他所拍攝,其他的照片一律辯稱不知情。



虐貓男子供稱六月分左右,已透過MSN將小貓送給另一名不認識的認養人;
動檢所所長已要求虐貓男子與對方取得聯繫,以便得知受虐小貓目前情況,
但多日來,虐貓男子表示尚未與認養人取得聯繫。


依動保法五萬元的處分已是上限,此次的虐貓事件引起軒然大波,
不但在網路上引起眾忿怒,甚至可能引起國際撻伐;
目前動檢所相關法務人員正蒐集國內相關法令,盼能援用給予更嚴厲的處分。


 


哎。。 名字都刪掉了,那應該可以po了吧。。


對這則新聞有興趣的人,可以去翻翻舊報導囉。。


我想用搜尋的都應該還找得到吧。。。。。。嘿~


凡做過必留報導咩~


  


奇摩大人~偶沒有亂毀謗什麼人喔~ 不要再刪了!


若檢舉的是當初的虐貓者,請~敢做敢當! 早知如此,何必當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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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韓國人妻小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